星期二, 6月 17, 2008

A lie, is a way of life.

今天看到一部很喜歡的電影。
《小偷》The Thief /Vor (Der Dieb), 1997,畫面與人們的神情非常漂亮。故事很好,小巧、流暢,沒有絲毫無用的纏綿眷戀。前段有比較多鋪陳,目的好像只是為了讓人後來明白,故事偏偏就不像你想的那樣;觀眾的錯厄,匯聚在女主角臉上。我當時感覺女主角的無可奈何,以為是女人愛上壞男人典型結局;現在寫著才知道不對,主要角色就三個人,無可奈何的是循迴不止的偷竊與三人因愛相扣的命運,壞男人也是性情中人,真正壞是壞在偷竊財物與欺騙的求生方式,他也給愛,但無心鹵莽仍然是傷害了婦與孺的柔軟情感,最後自然走到這樣的結局,沒有大逆轉,只有必須。看著男人最後變老,像肉渣一樣地變成一灘,我以為自己能懂得,至情至性的男孩為何說沒什麼感覺。
最糟糕的是我過於激烈的想像,居然屢屢猜測小男孩會刺殺大男人,故事若真的那麼走,歸入恐怖片算了...所以到了雪地上那一場戲,我與小男孩對自己終將情感依託的恍然大悟又是同樣地強烈...我想,我應該是完全被導演算計了的水平觀眾。

我也想要一場雪。
總是嚮往電影場景裡的大雪。全球溫暖化,硬生生奪走我對冬季的寄望。看《狗臉的歲月》時,我想要那雪,將美好的當時冰封冷藏,永遠新鮮可愛。今天我想要那蒼茫雪地,人在裡頭,紛雜變動的感覺都掩埋,可以忽略。太多感受太干擾生活。

星期日, 6月 15, 2008

雲林

老家,爸爸的家鄉在雲林縣麥寮鄉。

我和妹都不喜歡回去。(看不出弟的想法,他總是什麼都可以。)我曾經試著要找出這個地方的好: 台灣二十三個縣市裡頭,我覺得它的名字最可愛。然而,我真正感覺到的雲林,從來不是雲霧飄渺、一點也不靈動可愛。那兒田園遼闊、能見到地平線與地平線上的房子,常常是三、四層樓高的水泥屋,往往有明顯的前後立面,兩側立面只是單調的牆,上頭小心翼翼開幾個沒有厚度的窗,彷彿它們如大都會的水泥屋那樣還要毗鄰窄小的防火巷而節制。長形斜屋頂瓦舍,往往是些豬圈、羊圈,這兩種,阿公都養過。也有魚池。回老家,圓餐桌上少不了很肥的豬肉、滷蛋和大魚,都是自家的生產。

很貧瘠的土地,爸爸說,風大土地鹹,田間路邊種著木麻黃。

不喜歡回去,很熱,無事可做。而且我不會講台語,怕生怕大人,我們不知道該如何互相親愛理解。在那兒見到豬、狗、麻雀與雞鴨的情緒反而明白。稻作、菜蔬、木瓜樹、土芭樂樹絕對是非常可愛的東西,我能對它們微笑。

每次搭兩個小時的車回去,下車自然有些暈眩噁心不適感。這個不適感擴散在所有我對雲林的記憶裡。甚至,當我們再搭兩個小時的車回到台南,我都不由地厭惡,那從雲林”帶回來”的不適。

我覺得好悲哀,為什麼無法喜歡一個地方。(而今想來更是荒謬,我在旅途上喜歡所有的地方!我總能找出一個地方的好處!) 爸爸知道我們在那兒待不住,後來除了過年,我們幾乎也就不在老家過夜,總是當天來回,昏沈比重提高,我只好當它是必要之痛,例行公事,忍耐過去。

兩個月前,也許是輕晃想家情緒的一個結果,我們在夜裡回家的風景,意外地降落心底,黑暗散開來,拂過暖風陣陣。

爸爸會很不高興,每當我們回雲林(總在白日),他開著車,我們在後頭昏沈沈地睡去,他說,你們應該多看看窗外的風景……。但當我們在夜裡回台南,我心目中真正的回家,月亮跟隨,我總是異樣地清醒,僅管在漆黑的車裡沒有人注意,我兩眼骨碌碌地盯著月亮閃爍,夜的嘉南平原上,有點點黯然惓然的燈火,這一點和那一點實在沒什麼不同,我心裡默念著華燈初上四字無數次,感覺一點淺薄的詩意外,並不覺得這幅風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只是舒服,我能無止盡地看著,直到夜風吹得我的眼睛乾,眨眨眼不小心跌入夢裡。

有些事情,就是到現在都想不明白,便必須沈甸甸背負著,生活的形貌不知不覺受之塑造,所以,每個人樣子都不太一樣,我這麼想的。如今,與台灣隔著兩年的距離,這片黑暗輕輕飄來,我好意外,寧靜竟從那地方來,家與家之間的空隙裡。自然覺得寬慰。

前些天,妹在msn上捎來訊息,雲林的阿公過世了。

我當真在這個位置和時間上,不知道該怎麼想。所以背負著。

星期一, 6月 02, 2008

女王的新鞋

女王請家裡寄包裹時放一雙上次回台灣買的米色娃娃鞋。算算,這雙鞋不見天日也有兩年之久了,可能怨念很重。拿出它們時,還認出那期間回社團去跳舞踢傷它的痕跡。連日來暑氣逼人,今天甚無耐性打算就一件小藍格子短裙與碎花T恤,讓小米第一次踏上歐洲之路,就這樣勉強湊個"鄉村風格"。

結果,很不給面子,在距離公車站僅差十步的石子路中央,右腳的鞋底無預警地大開口,再一晃脫落,這時我才發現,左腳也默契地開了小口。公車站邊站了不少人,眼看車子馬上就到,我拿著一隻鞋底思考,孰可忍,不可忍?公車靠站了,平底鞋掉了一隻鞋底仍是一雙平底鞋,還能走,半公分差距誰會發現。邊想我便果斷趨前,及時地上車。


【公車上好看男孩略。九分鐘後,在P廣場下車,等待轉乘電車】

儘可能地輕緩跺步至樹蔭下後,就不怎麼敢動了,衡量考慮,是否索興將左邊鞋底也摘下,像那十年前的廣告,只是,廣告中美麗女人穿著高跟鞋,性感指數大不同。尚猶豫著,車來了,今天車子接得特別好呀! 迎上前去,就在車門邊稍微緩下腳步等待下車的乘客,眼角餘光赫然發現我留下了一個明顯的腳印!! 左鞋底脫落了。一回生二回熟,撿了鞋底2.塞進筆記本前袋,從容進入車廂。彷彿回身、彎腰撿拾腳印、上車與上車、打票是一樣自然而日常的行為。

好啦! 現在兩腳是一樣高的,再也沒有什麼不舒坦的了。


【八分鐘後,到站下車】

又回復到出門時的輕鬆狀態。有啦,在車上想清楚了,萬一這鞋真的不可靠地解體了,我就赤腳走,早先一站下車的不就有一個男的是赤著腳嗎?(只不過,人家有一頭亂草、脫色牛仔褲捲到七分,有頭有尾,整個率性)。總之,再也沒什麼好擔心的了。

結果,等我過了馬路、經過公園時,就發現,腳下竟傳出噼哩叭啦的聲響,響得連戴耳機聽mp3的我,都被吵到了!! 好丟臉。人家高跟鞋叩叩響很吵卻還屬於可預期噪音,這噼哩叭啦是怎麼一回事!?原來,鞋底或還有黏性或如何沾上了許多石礫;那噼哩叭啦也絕非無用噪音,小石礫們正同心協力切開我的鞋。所以這種製造噪音無公德心行為沒有維持很久,女王真的就必須赤腳走了。


【赤腳的一天】

校園裡赤腳走,並不太糟。

明顯查覺最老的校區一帶居然遍佈因施工費時十分昂貴的小石磚鋪面,兩天前暴風雨過落葉樹枝稍多;碎酒瓶的玻璃渣,沿路竟只看到一顆,煙蒂不會超過五個;偶爾總有不穿鞋的怪學生,倒是清除不了,草地上四處躺臥學生,悠閒司空見慣。日頭高照,與我用力張開的冷靜表面形成諷刺對比,內心絕對為鞋翻騰著: 第一次在這麼短時間裡看見這麼多鞋,幾乎只還看得見鞋,並自動啟動流行趨勢統計,男鞋女鞋新鞋舊鞋、由無季節性的運動鞋,到真的只有薄薄一片的薄拖鞋;由盛裝搭配到無()味;由趕課匆匆移動的鞋光掠影到等待的欲行又止的鞋……。我看見世界的紛紛多彩,我不在那裡面,喔,只要給我一雙鞋!!

曬到中午,大地開始轉為滾燙;校區裡鋪面變換多,綠地交替,容易得救。一般市區道路上,實在不是赤腳仙率性的舞台

國王的新衣概念,是我在大路上等紅綠燈時才想起(一邊踩驗水泥地與水泥磚的溫度)。因為我突然意識到,在這地方,當人們發現我腳上沒有東西沒有顏色一條線都沒有時,一時間真是無法相信,必要抹抹眼再次確認 (老奶奶一族尤其明察秋毫,彎腰確認動作誇張得令我心寒)。而這就是我從一開始就要說明衣著的原因,我還戴了一頂藍色棉布寬邊帽、揹著筆記型電腦。後者可以阻止高傲的德國人胡思亂想: 喔,可憐的沒錢買鞋的中國人(“所有黑髮黃膚都是中國人”);波動的帽緣說明了我也不是全然接受自然的禮讚,怎麼辦?行為藝術?咬咬下脣,我要說,我在感覺材料: 草是涼的,草始終是涼的;石頭比水泥磚冷靜,常理而言,但鋪面的工法或鋪面底下的情況很關鍵,不透水(濕式工法),或者縫隙細得使透水率根本很低,亦或者下頭根本是地下室、線路管道等建物設施,表面裝透水也沒用,燙就是燙,和柏油路一樣燙(么壽…);最好玩的是發現,道路上白漆標示的表面溫度也比較低 (喔,這裡好像沒有黃色的,或者我沒踩到…)

城市是我家。就在我轉乘公車,踩在熱呼呼的水泥磚路上時,突然明白,都野到這步田地,還沿著路緣石走轉直角?! 當然是踩上綠地斜切而過,涼又快呀...

至於,為什麼不打個電話,請住在附近的朋友送雙能壂底的東西來給我?真的不做此想,沒辦法,誰叫我擁有王族的高貴血統呢!

這樣的偶發狀況能增添生活激情: 德國的清潔和一絲不苟施工是地毯式徹底,我一路領受在心。當我終於踏入清涼的公寓樓梯間,踩在好柔軟的塑料地板上,嘆息,心裡安安靜靜,每一階梯都是開心,第一次在這裡有回家的感覺(沒有開玩笑)。不過,洗腳時我感覺到,如果可以,我的雙腳底應該也會氣得脫落,離開我。


(完。仍舊,...這事真的不能讓我媽媽知道...)